籤放在懷裡,定事由耶和華。…(箴 16:33)
所謂事與願違,意思是指我們在所期望的事情上,盼望能夠如我們所期待的一樣,但是卻偏偏是與計劃或預估、期望的不符,然而這種事情常常都會在我們的生活或周遭發生。其實最簡單的例子,就是人到廟裡燒香拜拜,第一求平安,第二求財富,第三求桃花,如果所求的事情順利,就獻祭牲感謝神明,如果不靈驗,就認為是犯了什麼沖,煞到了什麼。
因為一般人對於信仰神明,大部分都停留在物慾的需求上面,抽籤、卜卦,就是希望自己的運勢可以亨通。然而籤放我們的懷中,不論如何想盡方法要得到好籤,這一切都不會因為我們抽到好籤而有所改變,因為定事在於耶和華,宇宙世間萬物的運行,皆由耶和華所定。
因此我們求,不應當是求我們抽得好籤,而是當求成事的主,定事的耶和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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